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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期间如果耽误了怎么办?
百家律师网  www.18lawyer.com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发布时间:2010-1-17
期间的耽误是指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院期间或指定期间内本应进行一定诉讼活动而没有进行或没有完成。

  耽误期间的原因不同,其后果也不同。如果上主观上的原因,不论出于故意或过失,其直接后果就是当事人丧失进行某项诉讼活动的权利,或者要承担因耽误期间而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如果是客观上的原因,致使期间耽误,可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顺延期限,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顺延期限或重新指定期日。顺延期限是指补足耽误了的期限,耽误了几天,就延展几天。耽误期限后能发生顺延之法律后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2、须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提出申请顺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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